近日,省農機局印發了《關于做好2016年農作物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項目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了2016年全省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項目的實施區域、項目任務、資金用途和工作要求。 項目實施區域:在省政府確定的高速公路和鐵路沿線、機場周邊、大中城市周圍等秸稈利用重點區和禁燒區內,在2015年實施項目縣(區)的基礎上,咸陽、寶雞、延安、榆林、漢中、安康、商洛、銅川八市由各市農機主管部門確定增加一個縣,使全省項目縣(區)增加到65個。 項目任務:建設萬(千)畝示范田;新建農機或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合作社;規范實施小麥寬幅帶狀旋耕播種、玉米免耕精量播種、小麥秸稈撿拾打捆收貯、秸稈還田、飼草加工、玉米機收、稻草編織等為主要內容的七項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技術;開展秸稈利用新機具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開展現場演示、宣傳培訓,力爭全省主要農作物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率達到81%以上,重點區和禁燒區農作物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 資金用途:各縣(區)要在鞏固(新增縣為建設)原示范田建設的基礎上,除安排必要的宣傳、培訓、現場演示經費外,重點用于扶持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專業合作社建設和秸稈綜合利用新機具新技術引進示范;市級主要開展秸稈食用菌、飼草產業技術、田間處理、玉米莖穗兼收等新機具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和現場演示、培訓、監督檢查等。省級主要開展新機具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監督檢查、現場演示、宣傳、培訓等。 工作要求:一是明確了各級農機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的責任;二是要求各市抓緊制定印發全市秸稈機械化綜合利用項目實施方案;三是要求各市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縣的工作督導和項目驗收;四是要求各市要加強項目實施成效宣傳并建立信息定期報送制度,促進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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